谎称“保护性接管”实为盗窃,协助注册钱包转走107枚比特币获刑十一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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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一大早,就被一条旧闻新发的新闻给干沉默了。不是因为惊悚,而是因为这事儿太“典”了,典型到我想把它裱起来,挂在每一个币圈新人的床头。
山东青岛,有个叫张某某的哥们,最近喜提10年9个月“包吃包住”。为啥?因为他帮“熟人”注册钱包,顺手牵羊,把人家107个比特币给转走了。
按现在的行情,那是半个多亿啊朋友们!半个小目标!
这哪是“保护性接管”,这是想“保护性坐牢”吧?
这案子最让我笑掉大牙的,是这哥们当庭的辩解。他说啥?他说他转走币不是偷,是“保护性接管”。
我当时一口老血喷在屏幕上。大哥,你是跟缅北学的词儿吗?这年头,偷东西都得给自己立个“为了你好”的牌坊了?
你看,这就叫典型的“又当又立”。明明是看到巨额财富动了贪念,非要装作一副“我怕你丢了,我先帮你存着”的圣母姿态。结果呢?转头就在交易所把币卖了,换了66万人民币揣兜里。
别拿“保护性接管”当遮羞布,你那不叫接管,叫“劫标”。真要是保护,你把半个亿换成66万,这中间的差价是被狗吃了吗?这智商,就算不进去,在币圈也活不过两集。
别再自作聪明了!比特币,就是钱!
很多小白还在那儿杠:“神恩,国内不是不让炒币吗?那比特币算个屁的钱?警察管这闲事干嘛?”
这案子里的检察官,简直就是给你们这群法盲上的最好一课。
听好了:国家是不承认它是“货币”(不能拿来买菜),但从来没说过它不是“财产”(可以拿来值钱)。
比特币这玩意儿,是你烧显卡、交电费、砸真金白银换来的。你能拿着私钥像拿钥匙开保险柜一样绝对控制它。这就是刑法意义上的“财物”!
你抢别人的币,跟抢别人银行卡里的钱,在法律定性上是一模一样的。别以为披着一层区块链的外衣,警察叔叔就不认识你了。
有些人总觉得自己玩的是“去中心化”的法外之地,结果铁窗泪的时候才发现,法律才是最大的“中心化”,谁也跑不掉。
销赃66万判10年,这波操作稳得一批!
这案子里还有一个极其高明的点,必须给青岛的检方点个赞。
怎么定金额?是按现在的5000万算,还是按当时的价格算?
如果按5000万算,这哥们估计得把牢底坐穿。但检方非常务实:既然虚拟货币没有官方定价,那就按实际销赃金额算。
卖了66万,那就按66万的“数额巨大”来判。这一刀切得精准无比!既避免了因为币价波动导致量刑畸轻畸重,又把“罪责刑相统一”玩明白了。
这就是告诉所有黑客和小偷:别以为偷了BTC就能逍遥法外。 哪怕你只变现了一顿烧烤钱,只要动了那串私钥,刑期就开始计时了。
那个丢币的受害人也是绝了,助记词那是啥?那是你数字资产的唯一遗嘱啊!比你的银行卡密码、支付宝指纹重要一万倍!
你让熟人帮你注册钱包?你是嫌钱太多烫手,还是嫌朋友日子过得太舒坦,想送他进去踩缝纫机?
那个张某某,用10年青春证明了:贪婪是通往监狱最快的捷径。
老铁们,这事儿你们怎么看?如果你是法官,你会按5000万判,还是按66万判?评论区聊聊,看看谁的脑回路最清奇!#比特币
